《保险理论与实践》20250106-《新<公司法>对财产保险理赔追偿有效执行的启示》(郑颖、师晓文)

[中图分类号]D922.284 [文献标识码]A

资源价格:30积分

  • 内容介绍

[摘   要]保险法已明确赋予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追偿的权力。财产保险理赔追偿工作常见于信用保证险为主的多个险种。本文首先指出了财产保险追偿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难点,针对主要难点之一——有效执行难提出扩张执行力的解决方案,即增加被执行的财产或者被执行的主体,并通过对公司人格否认、公司资本、公司终止和公司对外投资四种情形进行总结,归纳出十个模型,债权人在此模型情形下可尝试进行执行力的扩张。然后重点分析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的新《公司法》对有效执行的有利因素,为保险人作为债务人之一进行追偿提出了关注债务人的注册资本和对外投资情况、债务人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以及由于失权行为影响等方面的启示。

[关键词]新《公司法》;理赔追偿;有效执行

[作者简介] 郑颖,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和意外险再保险理赔专家;师晓文,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