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免责条款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清晰界定保险人的责任范围,降低其运营风险。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免责条款的复杂性、专业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易产生纠纷,对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构成阻碍。对于免责条款的解读与适用,特别是在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上,法律赋予法官较大的裁量空间,导致同类案件的裁决结果存在不一致。为降低免责条款在实务中的争议,准确理解并适用免责条款、明确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的具体要求和履行标准、妥善应对互联网保险及电子投保带来的挑战并统一裁判标准尤为重要。
[关键词]保险法;司法规制;免责条款;提示义务
[基金项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我国慈善信托税收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 2021WT0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史正保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邵利亚 ,兰州财经大学2023级法学专硕研究生。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51212-《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参保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以嘉兴市为例》(邵业、井玉荣、朱鸿飞、王颖)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51201-《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保险 助推乡村产业振兴》(袁纯清)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51202-《报行合一的经济学解释》(马湘一)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51203-《中国保险业数字化水平评估体系构建》(魏丽、田远、刘一航)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51204-《用保险赔付数据衡量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美国CPI编制工作尝试》(王向楠)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51205-《从不确定性到可保风险:科创投资与保险的联动模式研究——基于风险甄别与可保性转化的科技保险赋能机制研究》(吴伟峰、崔安磊、朱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