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课题-4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增加对农户道德风险的影响

课题编号:ISCKT2021-N-1-04 课题单位:浙江大学 课题成员:张跃华 刘君毅 陈欢 李彤 孙晓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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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不仅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更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环节。农业天然地带有高风险性,而农业保险作为一种经典的经济手段,能够有效地防范农业风险、应对农业灾害、促进农业生产,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大力推进的政策工具。但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一直在阻碍着农业保险的发展。如何证明并度量农户的道德风险至今依旧非常重要,然而国内外相关实证研究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且多是从农业保险对农户生产行为改变的角度入手证明道德风险的存在,有关农业保险对农产品风险影响的实证研究也被局限在种植险中,作为农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养殖业研究相对匮乏。本文根据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16-2019上半年全部生猪保单数据、中国养猪网爬虫获取到的饲料和生猪价格数据以及《兽医公报》统计的某省疫情数据,研究保险保障程度对养殖户生猪死亡率和理赔率的真正影响,并进一步探索其间的因果关系。

首先,本研究通过文献阅读梳理出研究逻辑,转变过去在道德风险定义框架内进行证明的传统方法,依据已有研究结论从理论上说明预期赔偿会影响到农户的道德风险;其次,本文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受限因变量Tobit模型和面板数据固定效应FE来检验保险保额及保障程度对生猪死亡率和理赔率的影响,进而证明农户道德风险的发生;最后,由于研究可能存在遗漏变量内生性问题,因此将育肥猪政策性保险的保费保额调整作为外生冲击进行自然实验,利用双重差分法DID和断点回归RD来验证其间的因果关系。本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养殖业中道德风险问题研究的不足,对当前农业保险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鉴于道德风险问题在我国农业保险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设法证明其存在性必不可少。然而国内外相关实证研究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且多是从农业保险对农户生产行为改变的角度入手证明道德风险的存在,有关农业保险对农产品风险影响的实证研究也被局限在种植险中,作为农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养殖业研究相对匮乏。基于此,本文首先通过文献阅读梳理出研究逻辑,转变过去在道德风险定义框架内进行证明的传统方法,从理论上推导得到预期赔偿会影响农户道德风险这一结论。进而跳出农业保险改变农户生产行为这一逻辑黑箱,直接从道德风险的结果端入手,通过证明预期赔偿的提高导致农业风险增加这一发生在某省生猪养殖业中的事实,最终论证了农户道德风险的存在。

根据生猪保单数据和其他收集到的相关数据,本文进行了多种计量方法的回归估计,结果较为一致地肯定了农户道德风险的存在。混合截面回归结果显示,保额增加300元或者说每元保费保额增加约5.56元,生猪死亡率高出152%(不含零)和156%(含零),理赔率高出47%(不含零)和51%(含零)。之后利用政策变动形成的外生冲击进行双重差分法和断点回归的自然实验,结果依然保持一致。政府人为规定的政策条款能够影响到生猪的自然死亡率,结合文献中的经济学研究,可以认为是预期赔偿的提高加重了农户的道德风险,最终表现为养殖生猪死亡率的上升。此外,本文还发现高保障育肥猪政策保险会使猪价对死亡率和理赔率的影响由低保障保险的正向转变为负向,此时农产品价格越高,农业保险赔付率越低,农户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越小;生猪饲养成本越高,死亡率和理赔率也会同样升高;养殖规模越大,生猪的死亡率和理赔率越低;团体投保的形式有助于减轻信息不对称程度、抑制道德风险,因此保单死亡率和理赔率更低;道德风险程度对保额变化敏感性强的农户很可能会在保险条款变化的一周左右时间内尽快投保。

综上,本研究针对政策性生猪保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强农户生产行为监管,提高风险行为成本,以抑制道德风险的发生;二、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养殖户的投保方式、保险种类、保障程度制定不同等级的审查程序,在尽可能控制管理成本的基础上,使监管效用最大化;三、发展承保核保理赔的科学调整办法,根据农户的养殖规模、饲养成本、产品价格、投保时间动态更新监管级别,优化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