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部分会员单位退会的公告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信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阿姆斯(北京)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至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经律师事务所无故未交纳会费超过一年,根据《中国保险学会章程》第十四条“….会员无故未交纳年度会费超过一年,按自动退会处理,由本会收回会员证并予以公告”的规定,并经中国保险学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述5家单位退会。即日起上述5家会员单位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学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