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论与实践》20230808-《新旧会计准则并行实施的路径探索——基于保险资产管理人视角》(许洁、杨诗霄、茆悦)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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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容介绍

[摘   要]为确保行业监管数据的可比性,大多数监管报送口径要求仍为旧准则,为满足法定报表新准则数据及监管报送旧准则数据要求,上市保险公司须以2023年1月1日作为新准则实施日,从2023年初至2025年底(并行期可能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延长)出具新旧准则两套数据。但新旧准则投资分类可能不一致,并行实施可能带来一些问题,对保险资产管理人产生影响。本文讨论了新旧准则并行实施的五种方案、优缺点及实施关键点。为保证顺利度过并行期,本文建议:第一,沟通监管报送要求,加强行业交流;第二,因地制宜地选择新旧准则并行实施策略;第三,评估系统规则变化,提前优化改造系统;第四,建立数据自检模板,推动托管并行对账;第五,达成统一共识,多维度保障基础资源配置。

[关键词]新旧会计准则;并行实施;保险;保险资产管理人

[作者简介]许洁、杨诗霄、茆悦,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