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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发布电子保单规定

作者:中国保险学会

    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保单修改效率,印度保险监管与发展署(IRDA)4月29日发布电子保单规定,同时也发布了保险公司用以编辑和储存保单持有人信息的电子保单数据平台(repositories)的相关要求。

    目前,印度保险公司可以销售各种产品的电子保单,包括寿险、养老金和非寿险产品。此次规定将适用于销售的所有电子保单。

    IRDA表示,目前电子保单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方便购买,这种形式不仅高效、透明,而且交易和存档的成本很低。“创建电子保单数据平台的主要目的是方便保单持有人以电子保单形式进行保存,并方便其快速准确的修改数据。”

    规定要求,每个销售电子保单的保险公司必须使用在监管部门注册过的电子保单数据平台。“所有的电子保单都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IRDA表示。每个合格的电子保单数据平台的资产净值应不少于2.5亿卢比,且任何保险公司在其中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10%,也不能有任何管理类职位。“在电子保单数据平台运行之前,还需要相关的安全措施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并有适当的技术系统防止交易和记录中的人为操作。”

    此外,该规定允许每个保险公司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电子保单数据平台在维护电子保单方面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