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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限制前保险监督官在保险公司任职

作者:中国保险学会

    据韩国时报(Korea Times)援引立法委员Ooh Che-chang的话称,韩国将对有关韩国金融监督管理局(FSS) 官员到保险公司、银行和经纪公司工作的问题出台相关规定。

    Ooh表示,新的规定可能会采用配额制度来限定FSS官员在私人金融机构任职的人数。“不过,这还需要一段时间。”他说。同时,他建议,“首先,需要拟定有关政策公布目前FSS官员到金融机构任职的情况,让公众了解该情况。”

    Ooh还指出,目前韩国有15位前FSS官员在12家寿险公司中任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或内审员(internal inspector)。相比较而言,10年前全国22家寿险公司中仅有4家公司聘请了前FSS官员。目前,多数公司都聘请了一位前FSS官员,一些还聘用了多位。例如,韩国保诚人寿(PCA Life Korea)聘请了3位前FSS官员,占到了所有高管的一半比例。此外,新韩生命(Shinhan Life)也聘请了2位前FSS官员。

    Ooh对该问题导致的利益冲突表示担忧,“当FSS的监管人员去有前FSS官员工作的保险公司检查工作时,恐怕他们很难对问题深入调查下去,这自然会产生利益冲突。”

    雇佣前FSS官员的做法不仅仅在韩国的寿险公司出现。许多非寿险公司、银行、经纪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也都聘用前FSS官员作内部审计员。在现有的监管规定下,FSS官员不能到任何公司任职,该规定要求他们从监管机构辞职后的2年内不能担任公司的任何相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