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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就设立保单持有人保障基金展开公众咨询

作者:中国保险学会

    日前,香港特区政府建议设立保单持有人保障基金(Policyholders' Protection Fund,PPF),以期在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危机时为保单持有人提供安全网。所有的原寿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都将参与该基金。自3月25日起,政府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活动。拟在今年年底前订立保障基金的最终方案,并在2013-2014年落实成立保障基金。

    保障基金将包括两个独立计划,即人寿保险计划及非人寿保险计划。涵盖所有直接承保的人寿保险和非人寿保险保单,但不包括已受其他现有计划保障的雇员补偿保险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单。预计该保障基金将能满足约90%人寿保险保单所引起的90%-100%的索赔需求和约96%的非人寿保险保单所引起的全额索赔需求。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称,“在现有的保险业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审慎规管的基础上,保障基金将能给予保单持有人额外的保障。例如,在有保险公司无力偿债时,保障基金将能提供赔付,为人寿保险保单及带有保证续保条款的意外险和健康险保单转让至另一家保险公司提供便利,最高限额达每份保单100万港元。”

    考虑到道德风险,保障基金将设有赔偿限额,拟定首次赔付的赔偿限额为10万港元的100%,后续赔付的赔偿限额为索赔额的80%,总赔偿限额为100万港元。人寿保险保单的赔偿限额以每份保单计算,而非人寿保险保单的赔偿限额则以每次索赔计算。

    据精算结果,人寿保险计划和非人寿保险计划的初期预定基金金额分别为12亿港元和7500万港元。两个计划都将通过向保险公司15年的征费达到预定基金金额水平,初期征费率均定为适用保费的0.07%。必要时,还可能追加征费。预计该征费水平对保险公司费率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