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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政府方案概要之五:提高国际监管标准,促进国际监管合作

作者:中国保险学会

    正如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见证的,任何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的问题可能非常容易、迅速的传播到全球的金融体系。简单来说,金融危机无国界。监管基本上是一国范围内的政策体制,但如今金融市场已经是全球范围的市场。在这样的环境中,为了实现更统一、高素质的监管,国际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没有国际间统一的监管标准,金融机构就会倾向于向更松标准的地区转移业务,系统性风险还是会不可避免的在全球范围传播。为了保证美国的金融危机预防措施不会在国外削弱,需要向全世界呼吁建立一个更强大、更现代的全球监管体系。
   (一)统一市场规则
    在美国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将和美国本土企业遵守同样的市场标准。
   (二)促进提升国际标准
    巩固国际资本框架
  政府工作计划书中呼吁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BCBS)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建立一种简单、无风险基础的资本衡量手段来约束杠杆额度;
  呼吁BCBS完善《新巴塞尔资本协定》,提高资本金要求以抵消高风险资产,比如金融工具组合、证券化产品、表外项目等;
  呼吁BCBS深入审查《新巴塞尔资本协定》框架,以减轻其对全球经济周期性影响;
  呼吁BCBS完善“监管资本金”的定义,提高金融公司资本金的质量、数量和一致性。
    改善全球金融市场的疏漏
    政府计划书中强烈要求各国政府机构根据G20承诺,提升监管标准,完善信贷衍生产品和其他场外衍生产品市场的疏漏。
    改革危机预防机制、金融市场管理及流程机制
    政府工作计划建议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加快工作进度,在2009年底前出台国际金融公司的解决方案和建议,有助于确保国家有相关权利和必要工具来快速清算一个破产的金融公司。
    提高国际金融公司的监督水平
    建议金融稳定委员会通过监管学习班加强国际间在国际金融公司监管方面的合作。(中国保险学会 黄芹芹 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