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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王仁洲:如何通过保险创新来完善风险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

    1月24日,中国保险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京举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王仁洲出席并发表讲话,并就通过保险创新来完善风险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他给出以下经验:第一保险转移风险,实现政府财政资金效用最大化;第二转变角色与规则,提高矛盾化解效率;三是主动防范管理风险,防患于未然;第四弥补金融服务短板,促进创新创业。

    以下为演讲实录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非常高兴能够代表地方政府,参加中国保险学会的年度会议。借此机会,我想借宁波的实际,就通过保险创新来完善风险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谈一些认识。

  管理和管控风险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需求,也正是保险可以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的领域。改革开放,时代进步,稳定发展是我们实现各项目标的前提和基础。这一切都需要完善的社会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的有力支撑。

  长期以来,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我们的政府是全能政府,政府承担了无限的责任,市场的作用、社会的作用受到了抑制,公共服务都是政府冲在第一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社会管理方面,政府既有越位问题,也有缺位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总量到了全球第二,政府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之间的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政府以往简单、大包大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管理方式,面临着困难的局面。

  作为地方政府,我们要应对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经济、社会风险和各类挑战。譬如我们宁波作为东部沿海城市,经常有受到台风的侵袭,其中2013年的台风给我们宁波市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330亿人民币,政府、企业、居民的损失非常大。再比如我们宁波的民营经济非常发达,但小微企业因为抗风险能力比较小,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多年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除此之外,公共食品安全、老旧房屋倒塌,医患矛盾纠纷等等,这些社会矛盾焦点和问题,都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为此,我们一直在思考,有没有一种好的制度安排,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有效地化解各个层面的风险问题。想来想去,宁波市政府还是找到了一条路子,就是搞保险。

  保险在风险的事前管理、事中干预和事后救援全过程中都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所以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是保险。正是看到了保险这些突出作用和功能,今年以来,宁波市政府主动运用保险工具,将保险纳入了防灾减灾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采取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大胆创新,在运用保险创新完善风险管理和社会治理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动作。

  第一保险转移风险,实现政府财政资金效用最大化。保险可以在时间和空间上分散转移风险,到重大风险发生时有了保险的参与,可以有效地减轻社会经济的波动,确保风险事故产生的社会影响得到化解。政府在平时投入了少量的财政资金就买保险,在灾害事故发生时,可以为广大居民和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能够有效地缓解灾害救助的依赖,平滑财政支出,放大财政支出的杠杆效应,比如2014年11月,我们宁波市政府正式启动了巨灾保险试点,政府财政拿出了380万元人民币,为全市1000万城乡居民对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提供了6亿元的风险保障。

  在2015年的台风中,我市巨灾保险共计赔偿14万户居民,赔付金额8000万元,不仅使灾害救助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居民损失得到了补偿,而且促进了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公共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充分发挥了保险在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灾害救助体系中的作用。今年初,我们又对巨灾保险的方案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把社会关注度高的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等风险,也纳入了宁波市政府巨灾保险的范围。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二转变角色与规则,提高矛盾化解效率。政府再处理各类社会矛盾过程,由于有面对各种复杂利益的纠葛,调处困难,而且政府自身也成为当事方之一,处于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有了保险的参与,可以较好地解决了上述的问题。我们认为,一是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的专业的第三方来认真调处矛盾的纠纷,可以使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局面中跳出来。二是有了保险的参与,有助于化繁为简,让复杂的利益纠葛,转变为清晰规范的经济契约关系,提高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效率。譬如我们宁波从2008年率先开展了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并在2011年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将保险制度上升为地方的法规条例,将医疗纠纷保险理赔与人民调解机制有效地叠加。在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的同时,提供附加服务,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调处。到目前已经累计处理了医疗纠纷5060起。调处的成功率达到了94%。通过政府引导,商业运作,法律保障的方式,医疗责任保险成为医患关系的综合体,为医患双方提供了一条依法、公平、便捷、低成本的矛盾解决渠道,被卫生部誉为医患纠纷的宁波模范,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因为我们把人民调解的制度运用到与保险医疗纠纷结合起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得到了充分的认可和推广。

  三是主动防范管理风险,防患于未然。作为第三方组织,保险公司并不仅仅是事后的买单公司,而且是强有力的经济驱动力和专业能力来主动管理风险,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致力于减少风险和损失,这才是运用保险工具的惊喜所在,因此宁波的许多保险项目都采用了保险加服务的方式。让保险公司与投保的客户、政府,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发挥起主动的作用,成为政府的助手和眼睛。

  譬如我们需要推出了全国第一个的区域性群众居民住房综合保险,为我们宁波的28000多栋房子,老旧房子上了保险,而且保险公司不仅仅是对这些老旧房屋提供倒房以后的经济补偿,而且把老旧房屋的检测结果、动态检测服务业纳入了保险公司的服务范围。所以说我们成为保险+服务,不单单是房屋财产的保险,而这个危旧房的检测监管也由保险公司代理,政府付费,保险公司再拿这些钱请社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监管。使我们整个宁波城市的老旧房屋,从平常开始,每天都达到了监理,所以政府放心居民安心,保险公司也从中不但得到了利益,而且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显示,所以使整个宁波城市、宁波人民都感到保险的作用和功能。

  再比如,去年我们宁波还推出了全国第一个区域性的公共食品安全责任险,我们下面的宁州区政府出资300万元,为全区城乡居民、中小学生、幼儿园师生以及以及数万个的建筑工人,提供了食品安全保障,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理赔的同时,还专门吸纳了运行服务公司,当食品安全危机发生时由运行公司进行事故处理,查勘理赔纠纷调节。除了这些以外,保险公司还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监管协助、危机预警、急救宣传、危机反思等一系列的增值服务。

  第四弥补金融服务短板,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面临各种的风险,尤其是小微企业和初创期的企业,不仅在经营的过程当中有不确定性、不稳定性,而且往往缺乏抵押和担保,在目前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里,对于这部分的企业、金融机构,比较难以做到收益覆盖风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难以实现可持续。因此就出现了小微企业初创期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此,我们宁波从2009年开始引入了保险机制,推出了全国第一个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主要对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初创型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征信支持,与银行共担风险,弥补金融服务链上的短板,为缓解担保这一普遍性的难题,实现了比较现实的途径。到目前为止,宁波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累计贷款6000多家小微企业,已经获得银行贷款120多亿,被保监会誉为保险服务小微企业的宁波经验。通过积极主动运用保险工具,我们宁波尝到了甜头,体会到现代保险的魅力和巨大潜力,保险不仅仅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手段,更是一种多元化过程,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工具,把保险机制用好了用活了,我们政府、企业、社会都将受益匪浅。

  2014年7月以来,我们在保监会和浙江省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启动了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经过一年多的不断探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营造了良好氛围,我们坚信保险创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意义重大,下一步宁波将进一步拓宽视野、放大格局,主动对接,服务“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争创国家级的保险创新实验区,努力创造更多的经验和成就,继续为全国保险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在此,我真情的邀请在座的各位保险界的领导、专家、学者能够多来宁波走走看看,指导我们的工作,使我们保险创新实验区做得更好,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