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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征2017年典型赔案

作者:张友琴

新年伊始,湖北就向全行业发出通知,广泛征集2017年度发生在该省保险行业内的重大事件和典型赔案。

据该省保险学会秘书长史述才介绍,这项由湖北保监局指导、省保险学会承办的全省保险业重大事件和典型赔案征集工作已连续进行了7年,今年征集工作计划在2月底以前完成,“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在该省市主流媒体推出。

一年一度在全省行业征集重大事件和典型赔案,目的在于体现行业的整体实力、社会信誉和形象,同时也整体检视全省保险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服务态度及技术水平,虽然最终只选出10至20件典型赔案,但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

通知要求,全省各家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将此作为体现公司实力、展示公司形象的好事抓紧抓好,转发相应文件,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数量与质量,广泛收集2017年发生在本公司的重大事件和典型赔案,各家公司上报重大事件和典型赔案应不少于1至2件。对重大事件和典型赔案的内容要求是,2017年各公司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承保、技术创新和精准扶贫方面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事件和典型赔案,产险赔付金额100万元以上、寿险30万元以上,且社会影响面广并已结案。既要关注赔付金额大的赔案,也要关注金额虽然不大、但案情特殊社会影响面大、公众关注度高的赔案。提交的典型赔案一是要“新”。须是2017年当年发生的,非当年发生的赔案不在征集之列,个别发生在2016年但因特殊原因延迟在2017年结案的赔案亦可报送。二是要“全”。从全省层面讲,既要有财产险赔案,也要有人身险赔案,还可是年金险方面的给付案;从公司角度讲,既要有团体业务赔案、也要有个人业务赔案,既要有传统业务赔案、更要注重新业务赔案;三是要“典型。所提交的赔案要能反映本公司当年经营赔付的重点,并体现公司实力、信誉和形象。四是各公司对赔案真实性负责,涉及到个人隐私方面要妥善处理好。同时要尤其关注社会公众的热点、保险扶贫业务的焦点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征集赔案力求全面、准确、完整和典型。五是各公司提交的典型赔案,须有简要叙述重大事件和典型赔案的内容,并附图片说明文字。

从去年该省征集的二十大理赔案件看,在《中国保险报》和《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长江商报》等7家省市主流媒体刊登后,社会反响很好,很多客户和读者纷纷致电报社和公司,称赞该省保险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安定社会秩序、保障群众生活、助力精准扶贫等方面,起到的作用大、效果好、保障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