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动态

关于向学会推荐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征集保险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合作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适应保险行业创新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保监会《深化保险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及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中国保险学会拟成立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标委”),并根据标准领域不同,在团标委下设多个技术委员会。现需各单位推荐团标委及下设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并公开征集保险团体标准项目。

一、相关背景

标准助推创新发展,引领时代进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近年来,中国保险学会一直致力于通过推动各类保险创新为保险行业开拓新领域,探索新模式,营造新氛围,先后与中国科技大学、中国地震学会、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复旦大学等单位共建保险创新实验室,并以实验室为平台积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新科技领域的保险标准建设。

二、委员人选推荐范围

中国保险学会积极鼓励保险行业各单位及与保险相关行业各单位向学会推荐委员人选,委员人选范围为:

1.学会企业会员单位标准化相关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

2.学会教学、科研会员单位从事标准化研究的专家;

3.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物联网、区块链、生命科学等保险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事保险标准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专家;

4.从事标准化研究与实践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专家。

三、推荐要求

1.中国保险学会根据被推荐人选个人情况与单位推荐,择优选聘被推荐人选为两类职务:一是中国保险学会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二是团标委下设技术委员会委员。

2.各单位依据委员推荐范围,可推荐多名委员人选,但原则上只可推荐一名团标委委员人选。

3.被推荐的委员人选请按要求填写《中国保险学会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

4.各单位或被推荐委员人选请于20171031日前,将《中国保险学会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的电子版(未盖章)和扫描版(盖章)一并发送至中国保险学会创新部邮箱(chuangxin@iic.org.cn)。

四、团体标准项目征集范围

中国保险学会积极鼓励各单位向学会申报团体标准项目,团体标准项目征集范围如下:

1.技术类标准。例如:科技保险标准、保险行业科技应用规范等。

2.业务与管理类标准。例如:管理流程规范、客户服务规范、从业资格与行为规范、保险责任标准、精算标准等。

3.基础类标准。例如:保险教育标准等。

4.监管类标准。例如:风险评估标准等。

五、征集要求

1.各申报单位请按要求填写《中国保险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

2.各申报单位请于20171130日前,将《中国保险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的电子版(未盖章)和扫描版(盖章)一并发送至中国保险学会创新部邮箱(chuangxin@iic.org.cn),并将纸质版邮寄至中国保险学会创新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西芳 13811685820

    崔  巍 13466687592

邮  箱:chuangxin@iic.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608

邮  编:100033

 

附件1.中国保险学会团体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2.中国保险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中国保险学会

                           2017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