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与绿色保险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座谈会在湖州召开

6月12日-13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座谈会在浙江湖州召开,中央财经委、国务院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国开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总部金融机构负责人,五省八地试验区政府及金融机构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上,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高屹、湖州市委书记马晓晖、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马欣、建设银行副行长黄毅、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主任马骏分别致辞,五个试验区省级领导小组和地市进行了汇报交流,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和企业代表做了交流发言。中国人民银行陈雨露副行长出席了会议,并做了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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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雨露副行长指出,在“两山”理念诞生地浙江湖州召开此次座谈会具有特殊意义,旨在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邃内涵和远大意义,增强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对改革试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出发,推动我国绿色金融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


陈雨露副行长表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一年来,试点总体方案中85%以上的试点任务已经启动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建章立制,完善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体制和机制;二是依托市场,不断激发绿色金融创新活力;三是多管齐下,推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见到成效;四是防控风险,确保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行稳致远。同时,试验区在建设中也面临问题和挑战,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方面还显不足,存在绿色标准界定不统一、金融机构获取绿色信息困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陈雨露副行长对试验区建设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五省试验区要聚焦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努力攻坚,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


陈雨露表示,人民银行正在协调各个部门深入研究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业银行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交易机制、建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优化绿色信贷宏观审慎评估等事项。

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政策,人民银行再贷款以及绿色发展基金等。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绿色担保机构,综合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


陈雨露还强调,要推动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和使用相关的标准,探索建立绿色金融业务全链条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便利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有效识别绿色项目和融资主体以及对于绿色项目风险定价。要深化相关领域的价格机制改革,改善生态建设项目的收益性和现金流,提高绿色项目本身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大绿色产品和金融科技服务的创新力度,根据绿色投资项目的期限、风险等等情况来统筹运用信贷、债券、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渠道,满足绿色项目融资的多样性和多纬度的需求。


自获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湖州市深入贯彻国家有关部委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绿色金融改革,着力推动金融活水浇灌绿色发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全市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信贷余额比重达到了22%,银行存贷款、金融业增加值等6项指标居浙江省前列。一是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建立了由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的绿色金改领导小组。二是出台了“真金白银”的扶持政策,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金融发展。三是制定了科学的评价标准,率先制定了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定评价、绿色银行评级和专营机构评估等标准规范,打通了绿色金融落地的关键瓶颈。四是组建了专业的运营机构,成立了全国首家持牌绿色专营支行,湖州银行正在创建中国境内第三家赤道银行,全市银行机构绿色事业部、绿色支行达到了13家。五是创新了有效的供给产品,率先开展了绿色信贷分类贴标试点,并搭建了“绿贷通”绿色企业在线融资服务平台。


当前的湖州已经进入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站在新的起点上,湖州将再接再厉、创新实干,不断推动绿色金融在湖州大地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一是以更大的力度推动绿色金融战略。用好用活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改革试点的政策红利,保持绿色资金投放总量合理较快增长。二是以更高的标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加快形成特色鲜明、有效适用的湖州绿色金融制度方法体系,同时加强对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中小银行环境信息披露、绿色信贷产品等工作的研究与推进。三是以更新的理念优化绿色金融供给。着力构建环境权益交易平台,深化排污权、用能权有偿使用,扎实推进绿色信贷分类贴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四是以更严的举措守好绿色金融底线。强化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和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恶意逃废债行为,确保金融领域安全。(供稿单位:湖州市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