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助推脱贫攻坚

保险扶贫模式三:江西赣州精准扶贫医疗保险模式

赣州位于江西省南部,简称赣南,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红色革命的摇篮,也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赣州市现有19个县(市、区),人口954万人,老区面积和人口分别占全市的80%76.7%。近年来,赣南地区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但贫困范围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仍然是制约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问题。数据显示,2014年年底,赣州农村贫困人口占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的35.23%;全市共有贫困村1419个,占全部行政村的41%;贫困发生率13.1%,比全国、全省分别高出5.9个和5.4个百分点。

为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保障之上的高额医疗费用,赣州市2015年在寻乌、南康、大余、全南、安远等9个县区先行先试,委托保险机构实施“精准扶贫医疗保险”项目,对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扣除3000-10000元起付线后予以分段报销。该项目推出后受到各方好评。为了让这一创新举措惠及全市更广大贫困人口,20161月,赣州市政府出台政策,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探索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实施精准扶贫,财政全额出资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精准扶贫医疗保险,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做法

1.政府主导,保险承接,合作扶贫

在开展精准扶贫医疗保险过程中,赣州市政府强化主体责任,从扶贫资金中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由市、县财政按2:8的比例全额出资,为105万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群,以90元的人均筹资标准,向保险机构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针对贫困人口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分别按医保目录内90%、医保目录外75%的比例由精准扶贫医疗保险给予补偿;市内定点医院减免本院就医发生目录外费用的5%,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不减免。精准扶贫医疗保险不设起付线,年封顶赔付线25万元。此外,赣州市针对11万城镇贫困人口也制定了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内容与农村贫困人口方案基本一致。与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相呼应,保险机构积极对接,主动向政府部门汇报新农合大病保险开展情况,积极配合市卫计委等部门,参与前期筹资标准测算、方案制定等工作。在整个过程中,政府与商业保险机构协同发力,联手合作扶贫:政府部门充分发挥政策制定和监督协调作用,与保险公司共享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发生数据,为保险公司的费率测算提供数据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减轻政府管理成本,放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为贫困人口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打造保险业深度参与精准扶贫的新模式。

2.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精准扶贫

针对赣州市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情况,赣州市政府因地制宜,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针对因病致贫人群精准施策,集中救助。精准扶贫医疗保险突出体现了“精准”二字。首先,解决扶持谁的问题。赣州市政府组织县农医局、卫生所对照标准走村串户,到村到户开展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精准识别贫困户基本情况,到户到人查明贫困原因,确定将农村五保户、低保以及因病致贫返贫人口近105万人纳入帮扶对象。其次,解决怎么扶的问题。赣州市精准扶贫医疗保险项目由政府出资,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放大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应,有效增强了抗风险能力。最后,解决扶什么的问题。为保证扶贫成效,兜住贫困人口医疗费负担底线,精准扶贫医疗保险大幅提高了贫困人口保障水平,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既取消了起付线门槛,又扩大了报销范围,涵盖目录内外费用。

3.发挥优势,深度融合,专业扶贫

保险机构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形成了“病前健康管理、病中就医服务、病后康复指导”的全流程服务链条。委托保险机构承办精准扶贫医疗保险项目,充分发挥了保险机构的优势,做到了精准发力、专业扶贫。一方面,可借助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的合署办公以及信息系统数据的共享,在医保体系中构建一条完整的服务链,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精准扶贫医疗保险的“一站式”结算;另一方面,直接承袭大病保险服务模式,现有的百名大病保险专业服务队伍可直接服务于精准扶贫项目。同时,通过保险机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加强对承保、理赔数据的积累分析,可为费率测算、费率调整打下坚实基础。在运营“精准扶贫医疗保险”过程中,赣州市还秉承稳妥起步的原则,设定了风险调节机制,对保险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因政策原因导致的亏损,市县财政将按比例给予适当补偿,确保扶贫制度的可持续性,保障扶贫工作成果落到实处。

二、取得的成效

1.有效提升了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

在没有实施“精准扶贫医疗保险”之前,赣州市“新农合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实际补偿比例约为56%(基本医保41.8%,大病保险14.4%)。2015年推出“精准扶贫医疗保险”后,再按照该方案对精准扶贫人口予以补偿,保障水平将提高约34-39.6个百分点,实际达到90%-95.6%,大大提高了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寻乌、南康、大余、全南、安远等9个先行先试县区当年共向525人支付补偿金224.9万元,贫困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2.切实增强了对医疗费用的管控

保险机构自2013年起接受赣州市政府委托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以来,在高质量做好大病保险和精准扶贫医疗保险业务的同时,通过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开展驻点巡查,切实加强医疗费用管控,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共发现不合规、虚假案件120起,直接减少不合理医保基金支出402万元。

3.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示范效应

在赣州先行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江西省于20168月出台《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行精准扶贫医疗保险。方案共拟定具体措施22项,涉及财政资助、保险加码、人才培养等方面,从“保基本、救大病、管慢病”三个方面同时发力,确保贫困群众“健康有人管、患病有人治、治病有报销、大病有救助”,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选自:姚庆海主编,《助推脱贫攻坚:保险业在行动》,人民出版社,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