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研究文章概述

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研究——基于OECD国家的经验

作者:王桂虎 郭金龙

近年来,系统性金融风险引发了各国政府和学界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因此,研究引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相关影响因素,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在最近一轮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之前,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并未被认为会带来重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但是,一些大型的跨国保险公司,如AIG集团,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濒临破产,引发了学界对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新审视。随着2018年初我国《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和《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的发布,二者之间的动态关系需要我们深入研究。 

 

OECD国家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现状分析

 

OECD国家保险业发展概况

OECD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英文简写,目前该组织拥有36个成员国,包括美国、日本、韩国、很多欧洲的市场经济国家等。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的统计,2016年全球总保费收入为4.598万亿美元,其中OECD国家的总保费市场份额就达到了77.9%,由于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2016OECD国家的总保费市场份额比2009年下降了7.36个百分点。尽管如此,美国仍然是世界上保费市场份额最高的国家,日本和韩国的保费市场份额均高居世界各国前十名以内,而欧洲的保险业起源较早,国际化程度也很高,是全球最重要的保险市场之一。因此,OECD国家的保险业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很高的代表性。

 

OECD国家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的发展现状

对于OECD国家保险业而言,资产负债管理是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核心内容,如果长期错配就会导致风险敞口的大幅增加。一般来说,OECD国家保险业的资产包含土地及楼宇、关联企业和参股权益、股票与基金、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贷款(包括抵押贷款)、信贷机构存款、现金与其他资产等内容;而保险业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利息、长期负债、债券发行、实收资本和其他负债等内容。此外,资产负债流动性在金融风险的动态变化过程中处于非常关键的地位,它的衡量与测算对于评估和管理系统性金融风险极为重要。以保险业资产为例,流动性较好的资产分别为现金、信贷机构存款、持有到期的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股票与基金,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则分别为土地及楼宇、关联企业和参股权益、贷款(包括抵押贷款)。 

 

OECD国家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的测算

 

根据Krishnamurthy等(2016),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能够有效反映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以及金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并且可以作为我们对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宏观审慎评估的晴雨表。与此同时,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既适用于不同企业等微观主体,也适用于不同国家金融业等宏观主体。基于以上研究,我们尝试测算出了2000~2016OECD国家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

图1.png

图1是估算的2000~2016年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从图中可以看到,2008年之前这些国家的保险业资产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均围绕零值上下波动,2008年出现了较快的拉升,之后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表明它们的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程度较高,可能会引发较为严重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实证分析过程及结论

 

在实证分析中,使用IMF统计的金融稳定指数和金融危机数据,分别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面板logit模型对35OECD国家(不含20187月新加入的立陶宛)的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和系统性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与金融稳定指数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与金融危机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该指数会促进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增加。该指数平方项的回归结果并不显著,表明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线性的。

形成以上结论的背后原因在于,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反映的是保险业存在的流动性错配程度,而一国的信贷规模和保险公司的顺周期行为往往会加剧这种错配程度。当资产端的一些房地产项目或企业股权出现违约时,保险公司将无法在短时期内变现资产来偿还短期负债,而且在开放经济中,这些风险敞口的增加有可能引发连锁效应,并且极具传染性,从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基于中国实际情况的进一步分析

 

在对模型结论的内在机理进行分析之后,我们使用Krishnamurthy等(2016)的研究方法,继续对中国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进行测算及分析。

图2.png

由图2可知,在2008年之前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走势较为正常,即围绕零值上下波动,波动区间范围为[-3.6%2.5%]。从经济形势看,该阶段我国实体经济和信贷供给之间也呈现了较为匹配的特点。但是从2008年起,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就持续高于之前区间的上限值,尽管2015年之后有所回落,但仍不太明显。主要的原因在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年底的“四万亿计划”和之后的货币宽松政策导致我国信贷规模的快速增加,而保险公司的顺周期行为也加剧了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程度的恶化。自2015年开始我国进行了“金融去杠杆”,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程度有所改善,但仍有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对中国的启示

 

一是需要进一步摸清我国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的真实情况。尽管本文的研究给出了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但是在微观经营主体方面,其真实的经营状况有待于进一步核查。尤其是近几年来,伴随者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很多保险公司的业务产品创新加快,其资产端和负债端的风险特征和业务结构都出现了较大变化。根据统计数据,2018年上半年我国部分保险公司万能险的新增缴费收入又出现了高速增长,这些公司的激进经营和激进投资有可能会导致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进一步恶化。

二是继续严控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2018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和《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银保监会强调,该新规是继“偿二代”之后我国保险业的又一重要监管工具,这反映出了管理层对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情况的高度重视。本文的实证结果显示,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增加会促进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增加,而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指数呈现高居不下的态势,因此需要继续严控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这样有利于保险业回归本源,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三是对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的监管应当采取宏观审慎的方式。研究发现,在开放经济中,一国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具有金融风险传染的特征,并且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此外,在国内,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也可能对债券、股市等其他金融市场和一些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冲击。同时,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的共同行为如果是顺周期性的,它们可能会导致资产市场价格波动,并可能产生有害的系统效应。基于以上原因,我国应当对保险业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的监管采取宏观审慎的方式,它可以避免由单纯微观审慎监管滞后于金融机构的发展而有可能放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缺陷,也可以从跨行业和跨时间两个维度同时对资产负债流动性错配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监管。

 

摘自《保险研究》2018年第9期

 

作者简介:

王桂虎,现供职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贸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核心研究人员之一,研究方向:金融、保险与宏观经济;郭金龙,研究员、教授、博导,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保险与社会保障室主任,研究方向:金融与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