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创新试验区

宁波特色的保险创新经验

作者:宁波市金融办

DOI:10.16710/j.cnki.cn33-1272/d.2016.23.009

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为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解决融资难问题,2009年 9 月,宁波市推出了全国首创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通过引入保险机构为“三农”、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提供保证保险的方式,使得借款人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能够以比较合理的成本从银行获得小额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自 2011 年开办以来,6000 万元财政资金撬动了百亿融资,财政杠杆达到两百多倍。

 

二、巨灾保险

2014 年宁波市启动巨灾保险试点,坚持政府在灾害救助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保险在完善灾害救助体系中的独特作用,实现 “政府掌舵,市场和社会组织划桨”,推动巨灾风险防范与损失补偿从以政府为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协同配合的模式转变。2016 年,宁波市巨灾保险保额由 6 亿元增加至 7 亿元,保费由 3800 万元提升至 5700 万元。保障范围在原有的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基础上,增加突发公共安全风险保障。完善巨灾保险触发机制,并与市防台、防汛应急响应启动相结合,合理设定暴雨、台风灾害理赔触发点。在保险理赔手段上,建立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系统,将现代测绘技术引入大灾理赔,逐年分批建立覆盖全市的远程定损系统建设。2015 年,“灿鸿”“杜鹃”台风过后,20 天内完成全辖 11 个县(市)区、17 万户受灾家庭的巨灾保险查勘工作,赔付金额 8000 万元。2016 年,在“莫兰蒂”“鲇鱼”台风灾害中,短短 4 天时间基本完成了 3.4 万户受灾居民的损失查勘工作,累计定损金额超过 2000 万元。

 

三、医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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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宁波市率先在全国开展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将医疗纠纷保险理赔与人民调解机制有效融合与叠加,在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的同时,提供附加服务,直接参与医疗纠纷调处。2015 年,医责险在市、县、镇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向下延伸,新承保村级卫生室 608 家,同比增长 49.4%。“宁波解法”成为 医患关系的“润滑剂”,为医患双方提供了一条依法、公平、便捷、低成本的矛盾解决渠道,自试点以来,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关注。2014 年 5 月,国家卫计委等5 部委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向全国复制推广“宁波解法”。

 

四、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

面对近年来城镇居民住房倒塌事故频发,政府部门面临事故责任调查、灾后处置和救助资金安排等诸多压力,2015年6月,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与镇海区政府签署《镇海区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标志着全国首例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在宁波落地。2015年 10 月,海曙区进一步创新突破,由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对投保住房进行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实现动态监测信息化管理。2015年12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实现了“财产保障 + 责任保险”的产品创新、“保险 + 安全动态监测”的服务 创新、“互联网 + 安全动态监控系统”的技术创新,有效转移社会管理风险,促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五、电梯安全综合保险

近年来,商场、住宅楼“电梯吞人”事件频发,暴露出电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宁波保监局指导保险机构以“保障 + 服务”方式,抓住了电梯维护保养这个核心风险防控环节,2016 年推出了全国首个可实现全程风险管理的电梯安全综合保险产品,首批共为 5 家维保单位、9 家物业单位以及 26个住宅小区的近 700 部住宅电梯提供风险保障约 136 亿元,探索构建电梯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格局。

 

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015 年 5 月,全国首个区域性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宁波市鄞州区试点,财政出资为全区 80 余万城乡居民,近10万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及数万建筑施工人员的食品安全上了一道“保险阀”。之后,海曙区推出“公益性 + 商业性”的食责险模式,在政府出资为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农贸市场等六大重点领域投保外,还对自愿投保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补贴。截至 2015 年底,全市共有330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超市、批发零售单位、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大中小餐饮店、中央厨房、集体配送等餐饮单位投保了商业性食责险,保费收入合计 530 万元,风险保障额度达到 17.98 亿元。

 

七、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 

为解决小微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保险保障覆盖面低、抵御风险能力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鄞州区启动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试点,按照“政府引导、自主投保”的模式,将保险服务纳入小微企业产业引导政策,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首年安排 700 万元、3年内累计出资 1500 万元财政资金提供专项扶持,为小升规、科技型等 1500 家小微企业提供 3 亿元的风险保障。保险责任涵盖火灾、爆炸、暴雨、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16 种常见灾害风险。单次事故最高赔偿可达 10 万元,年最高赔偿额可达 20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保费 6000 元,首年由当地政府提供补贴 80% - 90%,补贴比例逐年下调,力争通过政府引导,逐步将小微企业自主投保率从5% 提升至 50% 以上。今年“莫兰蒂”台风过后,4 日内完成政策性小微企业专属财产保险赔付,159.13 万元赔款全部支付至符合赔付条件的 74 家企业账户。

 

八、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

为有效化解商家跑路引发的预付卡兑付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宁波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管理职能,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试点。该试点采取“互联网 +”模式,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服务网站签署合作协议,凡通过服务网站购买的预付卡,在完成首次消费后,系统将自动签发电子保单。保险费由服务网站入驻签约商家全额支付,预付卡购买者或持卡人不需支付任何附加费用。保险公司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在网络平台上对预付卡资金实施全流程监控,从而实现有效的风险管控。目前,已有 413 家商户签约入驻或正在办理入驻手续,并签发了首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电子保单。

 

九、新型农业保险 

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自 2006 年试点开办以来,经 历了产品由少到多、业务规模由小到大、渗透率由浅入深、覆盖面由窄到广的过程,走上了一条富有宁波特色的发展道路,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目前,我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国内最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鼓励各地和保险公司合作推出区域型特色农险产品,积极探索完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实现全省第一单,创造性地开展茶叶低温霜冻气象指数保险,涵盖从农业生产到流通、消费环节的全过程,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风险保障网。开展价格指数保险、家庭农场收入保险等新型农险产品,逐步实现由保大宗、保投入向保特色、保收入延伸,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 

为解决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养老难题,镇海区运用“保险 + 基金”模式,向区内符合条件的 1.8 万名独生子女家庭老人,提供包含“人身综合保险、老年特殊照护保险、老年日常照护金”的全方位服务。区政府首期投入 2000 余万元建立基金池,购买相关保险产品和基金管理服务。保险机构向被保险人提供合计 28 亿元的风险保障,并负责基金的日常发放和投资管理,按每年不低于 2.5% 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未享受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政策的 60 岁—69 岁独生子女家庭老人,每年可获得 6 万元意外身故、6 万元意外残疾、3 万元疾病身故保障以及最高额度 5000 元的重大疾病住院照护保险保障;70 岁以上老人每年可获得6200 元日常照护金。

 

十一、西门外村农村保险互助社

办好农民自己的保险机构,组织形式实现创新突破。2011 年在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目前已扩展到 8 个村并组建镇级联社,这是中国保险组织形式的重要创新突破。2015 年以来,农村保险互助社引入保险机构提供承保、理赔等服务,专业化运营能力不断增强,特色优势日益体现,得到了当地农村百姓的欢迎,村民自愿投保率从去年的30%递增到目前的 70%,提供风险保障近 1 亿元。

 

十二、宁海县新农合经办业务 

2004 年 7 月宁海县开始实行新农合服务外包以来,通过征、管、监分离,创新性地开展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行使日常医疗费用结报业务。同时实行“商业化 + 行政化”双重运作模式,政府的基金收缴权、部门的基金监督权和经办机构的基金使用权三权独立,提高了服务效率。2015 年底实现商业保险公司与医保中心合署办公,充分发挥了新农合经办业务的基础优势,将新农合经办业务和大病保险承办业务紧密结合。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的业务量达到21万条/月,零星结报1700人次/月。目前,农村居民参合率已从设立之初的 88.55% 提升到 99.41%,年度筹集资金和支付资金分别从 0.4 亿元、0.2 亿元增加到 2015 年的 3.04 亿元和 3.03 亿元,年平均结报2.3万人次,新农合资金得到了高效、安全、规范运行。调查显示,目前宁海县参合农民的满意度达 95%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