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创新试验区

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试验区建设让宁波成为全国保险创新的样板

作者:车俊

[摘要] 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落户宁波,是对宁波保险业创新的充分肯定。宁波作为试验区建设主体,要全力以赴、大胆改革,要画好蓝图、做好设计、扎实工作,切实提升保险创新的层级和质量,推出更多的“宁波模式”,提供更多的“宁波解法”,创造更多的“宁波经验”,担当起全国保险业创新试验探路的使命,让宁波成为全国保险业创新的样板。 

[关键词] 国家战略 民生福祉 创新样板 满意答卷 

车俊,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浙江省代省长。(浙江杭州310025)


保险业作为经济的助推器、社会的稳定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快速发展,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4.3万亿元,增长8%,总量居全国第4位,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生产总值增长7.5%,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浙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保险业的保驾护航。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保险新“国十条”,同年9月浙江就率先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在区域保险改革、完善支农惠农机制、助推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同时,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为保险业的繁荣提供了最肥沃的土壤。“十二五”期间,全省保费收入翻了一番,达到1435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保费增速达到 27.9%。保险业为全省经济社会提供了102万亿元的风险保障,构筑了一张与经济活动环环相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保障网。此次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落地宁波,是对宁波保险业创新的充分肯定,也必将推动浙江全省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

一、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改革

保监会准确把握保险改革创新的规律和趋势,作出了在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决策部署。这不仅符合保险行业发展规律、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改革。

(一)开展保险创新是落实国家战略、遵循产业规律的科学选择

保险是金融的三大支柱行业之一,在世界500强中,保险公司占53个席位,其中国内有6家公司上榜,我国也是全球第三大保险市场。根据新“国十条”规划,未来五年我国保险业平均增速要达到17%左右,是GDP预计增长率的2倍,发展空间广阔,开展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正逢其时、大有作为。

(二)开展保险创新是保障企业运行、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既要面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压力和波动风险,又要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作用举足轻重。实践证明,通过发挥保险的逆经济周期调节和对冲作用,不仅可以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提供风险保障,而且能在完善科技保险体系、服务企业融资、支持企业“走出去”、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也是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开展保险创新是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民生保障的有效路径

当前,我们正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大量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职能要转移出来交给市场和社会,保险正是承接这些职能的一种重要机制安排。特别是大部分的民生保障中可以依托保险来解决,在夯实基本社保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公众用好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工具,可以更主动、有效地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二、为民惠民,锐意改革,大胆探索,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

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是国家给宁波的一项重大政策,批复到手不等于政策落地、更不等于红利释放。当务之急是要按照获批的总体方案,抓紧细化方案,启动全面建设工作,加快创新保险产品,培育创新型保险机构,提高保险国际化水平,切实扩大有效保险供给,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变政策红利为发展红利。

(一)坚持为民惠民

要充分认识到,保险不仅只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机制,更是一种社会互助机制,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综合性金融工具。要将保险改革创新放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认真评估政府职能的边界,找准适合并且需要运用保险机制、购买保险服务的领域,开展政保合作,补齐风险管理的短板。要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尊重和重视人民群众和企业主体的创造精神和意愿,结合生产和生活实际,开展各类保险创新,不搞强制性、运动式的推广。要不断创新公共普惠保险产品,更好地发挥保险服务民生的功能。

(二)突出全面综合

保险业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服务涵盖范围更广。要以保险试验区建设为载体,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开展保险综合创新改革,把分散自发的保险创新推向全面综合的系统创新。要主动服务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把保险创新运用于经济建设全过程。要积极适应群众对平安、健康、养老的新变化新需求,把保险创新全方位于民生福祉改善。要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生态保护、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领域,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把保险创新运用于社会治理全领域。

(三)锐意改革创新

创新是试验区建设的灵魂。试验区建设没有现成的范本可以参考,要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用好用足政策红利,通过精心设计、细心论证、大胆试验,创造性的把保险机制嵌入到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的方方面面,统筹推动保险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建设好保险创业产业园等创新平台,将浙江打造成为全国保险创新的前沿阵地。要完善激励、容错、经验复制推广机制,当好保险改革创新试验田,为全国保险改革创新积累经验。

三、形成合力,高质量推进试验区建设,打造全国保险创新样板

保险创新涉及面广,参与各方要齐心协力、同向同行。在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不断推进“会省市共建”,不断推进政企联动,不断推进“全域保险”,力争为全国积累更多有益经验,为改革发展大局作出贡献。

宁波市作为试验区建设主体,要全力以赴、大胆改革,要画好蓝图、做好设计、扎实工作,切实提升保险创新的层级和质量,推出更多的“宁波模式”,提供更多的“宁波解法”,创造更多的“宁波经验”,担当起为全国保险创新试验探路的使命。要用好保险这块长板,进一步培育竞争发展新优势,抢占发展制高点,增强发展新动能。

省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涉及到需要协调解决的难题、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要及时会同宁波市深入研究,主动与保监会等中央部委汇报沟通。对试验区的创新经验,要做好全省范围内的复制推广工作,各市要积极学习宁波创新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再转化、再创新,努力推动浙江保险创新工作全面升级,加快变宁波经验为浙江经验,努力为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浙江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离不开保险业的支持和帮助,欢迎各保险机构多关注浙江,支持浙江保险事业发展,相信浙江保险的改革创新一定能让你们的事业更加辉煌。我们将以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保险业发展政策措施,营造更有益于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试验区建设,使之成为全国保险创新的样板,努力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全国经济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