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对比长期护理保险各试点城市的政策文件,梳理出9个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里明确将“失智人员”纳入待遇享受范围的试点城市,从评估标准、护理方式和项目、待遇支付、预防措施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首先,各地政府尚未健全失智人员的长期照护体系和制度,忽视了失智人员的特殊需求,建议建立失智人员单独评估标准和护理服务,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照护。其次,目前国内对失智人员的研究较少,需要加强失智提前干预和介入,推广失智干预和康复技术,尽早发现失智风险并提供更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最后,建议建立标准化的失智专区,以提高失智人员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负担。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失智人员;延缓失能失智
[作者简介]刘晓静,现供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从事长期护理保险项目团队管理工作。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31101-《关于分红型保险产品红利实现率的几点思考》(于璐)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31102-《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国际经验借鉴》(邱晓华、李衡、张艳杰、徐灼、唐玉)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31103-《航运保险禁令与国家风险上升:兼论对我国航运保险发展的启示》(王东、王远卓)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31104-《研究探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引入保险机制 发挥保险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增进民生福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课题组)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31105-《芯片制造业的风险特点和承保设计》(俞岚、易锴、孙宇、刘聃宁)
《保险理论与实践》20231106-《我国工业互联网领域网络安全保险发展研究》(柳一凡、丁雨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