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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祁祥: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应靠履行风险管理职能来体现

作者:中国保险学会

孙祁祥教授

  北京大学孙祁祥教授重点讲述了30年改革开放背景下的中国保险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她认为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过去多年对保险理论的探索可以归结为两大问题:一是为什么要发展保险业,换句话说,这个行业存在的合理性是什么?二是如何发展保险业。过去的30年,保险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都从各自的角度对这两个问题给出了各种答案:从对保险基础作用和功能的理解逐步深化的基础上到对保险发展理论、保险创新理论、保险监管理论等的不断探索,其理论研究成果不仅硕果累累,而且对实践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孙教授认为,发展保险业不能仅仅停留在保险业的作用和功能这个层面,而应当从保险制度与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角度来进一步审视保险业,从保险制度是内生于市场经济体制这个角度来认识保险业的战略地位。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保险制度不是保险一个行业的事情,它应当引起包括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内的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一个重要构件,保险制度最核心、最本质的功能是风险保障。它的重要性不是靠无限扩张边界来体现的,而是主要靠履行专业化的风险管理职能来体现的。

  因此,可保风险始终应当成为保险业确立其经营范围的重要约束条件,即明确保险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在什么条件下不能做什么?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客观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科学技术手段的发达,可保风险的范围会发生变化。只有将应当做,能够做的事情做好,才能充分发挥保险的作用,建立起保险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