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与绿色保险

厦门:政府真金白银激励绿色保险发展

作者:李艳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已经深入民心,聚焦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政府部门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朝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近日,记者从厦门保监局获悉,由厦门市金融办、厦门保监局、厦门市财政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厦门市保险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获厦门市政府批准执行。

据了解,该《意见》不但明确了开展绿色保险业务的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创新奖励等方面的财政扶持政策,还提出了发展绿色保险的配套支撑体系,包括搭建“政企保”对接平台、环保部门发布环境高风险领域重点投保企业目录等,这在全国保险行业尚属首例。

发展绿色保险正当其时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金砖国家工商论坛的主旨演讲上盛赞厦门是“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厦门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产业改造升级等方方面面均具有良好基础。

绿色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十九大报告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专门篇章部署了迈向社会主义新时代和现代化强国进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绿色保险既是新时代保险企业促进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积极参与绿色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厦门保监局局长刘钢对记者表示,加大绿色保险发展也是厦门提升“高素质”“高颜值”城市建设水平的迫切需要。

然而,目前绿色保险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以环责险为例,由于政府部门并未公布相关数据,据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对市场调研的结果,2017年厦门市投保环责险企业为20多家,相对于2017年厦门市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中的268家企业而言,保险渗透率仅为10%左右。

厦门市金融办总经济师姚志萍表示,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的主要承载主体之一,在助推国家绿色金融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在与日俱增、日渐凸显。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

2017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江西省赣江新区等五省《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这些都为厦门市出台绿色金融政策提供了借鉴。但是,厦门市不同于全国其他各地在七部委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发布实施意见,而是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分别出台一个工作意见,来落实国务院、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有关发展绿色金融的重大战略部署。”姚志萍说。

据了解,厦门2016年率先落地实施了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意见,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厦门市金融办、厦门保监局加快了制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政策的步伐。

2017年,厦门市金融办、厦门保监局开展了多次绿色保险调研,主动走访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环保项目施工单位、绿色项目股权投资机构和保险公司,广泛了解辖区绿色保险发展的基本现状,深入分析绿色保险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难题,充分听取市场各方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意见》初稿。并向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改委、厦门市环保局、厦门市农业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等单位征求补充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2017年底,前往广州市花都区、贵阳市学习调研,根据调研成果对《意见》进行了最终修改完善。

真金白银的政策激励

据了解,该《意见》既有监管约束,也有政府部门的服务配合,还有信息互通等内容。例如,搭建由市直部门、区政府、保险机构和绿色企业参与的“政保企”对接平台,为绿色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加强保险机构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

此外,《意见》明确了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创新奖励等方面的财政扶持政策,具体包括:对厦门市已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按照实际保费的30%给予补贴,单家投保企业每年享受补贴上限10万元;对开展经认定的绿色保险业务的辖区保险公司,按其赔付金额的50%给予风险补偿,单家保险机构每年累计风险补偿上限500万元;新研发产品被认定为绿色保险创新产品的,对创新保险机构进行奖励,按照厦门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了发展绿色保险的配套支撑体系。例如,第十五条提到:环保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环境高风险领域重点投保企业目录,厦门保监局及时将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情况通报给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定期向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各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当将企业是否及时、足额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享受有关产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引导银行机构在金融服务中关注目录内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情况,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信贷风险评估、成本补偿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于被纳入重点投保企业目录但未投保的排污企业,应当取消其当年度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及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这些真金白银般的政策激励得到了厦门市相关保险机构及一些生产企业的一致称赞。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为厦门市绿色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具体的方向和路径,有利于保险公司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工作。此外,《意见》提出要强化财政政策扶持,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进行补偿,对保费收入、新设机构及保险创新进行奖励,有效减轻了保险公司开展创新业务的负担,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大对绿色保险市场调研和产品研发的投入,加快绿色保险业务的发展步伐。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邱凡一直是保险的“积极拥护者”,“我们公司是做清洁能源开发的,本身污染很少,但是也怕万一给周边造成污染,所以一直坚持投保。”据他介绍,公司从2008年开业到现在投保了财险一切险、机损险、利损险、公众责任险、环责险等。谈到《意见》的出台,邱凡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引导方式,疏堵结合,一方面,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激励让企业投保,减少环保违法的损失,可以极大地推动厦门的绿色发展。

还需配套措施及时跟进

事实上,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框架尚在构建之中,绿色金融政策也仍在试点摸索阶段,上层设计中对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尚没有较为清晰明确的界定,在地方操作层面还有相当多的内容有待国务院及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在规则上进一步完善。

姚志萍表示,目前绿色保险业务的开展仍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为了提升绿色保险助推绿色发展的效能,还需要配套政策措施的及时跟进。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层面为绿色保险提供法律保障,健全完善绿色保险法律法规和产业、产品环境风险保险目录。二是逐步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体系。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加强保险机构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积极推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三是建议中国保监会适时推出《绿色保险指引》,建立完善绿色保险统计制度,针对绿色保险实施情况设立相关考核评价体系。

上述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意见》要求,推进落实绿色保险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带头落实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并推动行业与社会绿色发展理念实践的发展。比如,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面,将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将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训,提升承保、理赔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对新材料保险、新能源保险等产品研发,为相关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同时,他认为,《意见》仅提出“应保尽保”,未提出对重点监控的部分企业应强制投保的要求, 企业可能会在侥幸心理支配下选择不投保,因此还需引入类似交强险的强制性投保机制,进一步激活企业主动投保的意识。

邱凡建议保险机构在设计保费时,根据上一年的理赔率对企业进行分级,事故率低的企业保费也相应地降低,这样不但能够让企业享受优惠,也能促进企业增强防范意识。

据了解,下一步,厦门保监局将联合其他部门出台关于《意见》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哪些企业可享受补贴、哪些属于绿色保险创新产品等问题进行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