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助推脱贫攻坚

保险扶贫模式六:宁夏“脱贫保”模式

宁夏地处我国西部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典型的欠发达省区。其中,位于南部地带的西海固地区是国家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近年来,宁夏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仍有1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随着容易脱贫的人口逐步完成脱贫,扶贫开发工作迈入“深水区”,如何解决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成为脱贫攻坚工程的重点。在政府扶贫资源有限、贫困人口规模仍较大的情况下,宁夏通过引入“脱贫保”组合保险产品,提升了扶贫资金运用的精准度,提高了精准扶贫的工作效能。

一、主要做法

2016418日,宁夏扶贫办和保监局联合印发《宁夏精准扶贫“脱贫保”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决定集中资源和力量,从2016年开始,为全部1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58万贫困人口提供精准扶贫“脱贫保”产品,通过实施一揽子保险项目,实行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实现产业保险对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的重点保障,着力解决因意外事故、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

1.创新产品,精准帮扶

“脱贫保”计划创新性地将四种保险产品形成一个组合,精准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其提供意外伤害、大病医疗、借款人意外、特色农业等一揽子风险保障。一是“脱贫保”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为贫困户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含烧烫伤)、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提供风险保障。每户保费100元,保障金额99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9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9000元。二是“脱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贫困人口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不为零的个人自付费用,在扣除大病补充医疗不合规费用和免赔额后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再次赔付,保费每人45元,累计最高赔付8万元。三是“脱贫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主要用于承担发起借款的贫困户借款人因发生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保障责任,保险费率1.8‰,保险金额为实际借款金额。四是“脱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对贫困农户投保的优势特色产业因价格下跌或者产量降低导致销售收入低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或者对5·30养殖计划的牛羊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造成死亡的,在各项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额内进行赔偿。其中,基础母牛养殖每头保险费245元、保障金额7000元;基础母羊养殖每只保险费30元、保障金额500元。

    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四种“脱贫保”产品均采取政府补助和贫困户自筹相结合的形式购买,原则上保费的80%由政府补助承担,剩余20%由贫困户个人承担。补助资金可从自治区切块下达到县的“双到”、“以奖代补”或其他扶贫资金中列支。各市县也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分担比例。通过“政策+资金”双驱动,放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引导保险机构发挥风险管理优势、创新产品服务、坚持保本微利,积极主动服务扶贫开发工作。

3.多方协作,合力推动

建立由区扶贫主管部门、宁夏保监局以及保险机构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共同评估“脱贫保”助推脱贫效果,不断优化价格形成机制和服务体系,更好推进宁夏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宁夏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推出的“脱贫保”项目,充分发挥了保险机制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为贫困地区构筑了一道生产和生活的安全屏障,有效促进了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方面,满足了贫困地区的风险保障需求。宁夏“脱贫保”项目精准定位为全区5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了对贫困人口的风险兜底和产业发展的风险保障目标。同时,“脱贫保”项目还整合了意外伤害、大病医疗、借款人意外、特色农业等一揽子风险保障,为贫困人口提供菜单式的保险服务,满足了贫困地区多方面的风险保障需求。

另一方面,调动了保险机构的积极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部分生活在区内的南部山区及偏远地区,为保证贫困人口获得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经对机构设置、服务人员配置、经营特点等方面综合评估,先期推荐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平安产险三家保险机构进行合作。各县(区)在保险费不高于方案规定的前提下,也可以选择在当地有保险分支机构的其他公司进行合作。此外,鼓励各参与公司在按照方案中规定的保险责任和费率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的同时,结合贫困人口实际需求和本公司经营特点,开发保险责任更广、保险费率更低的保险产品,并扩大接报案和理赔申请主体,优化理赔程序。

宁夏面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的精准保险扶贫举措,得到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汪洋副总理批示:“希望保监会推广宁夏的经验,也希望能与建档立卡人口进一步对接”。在2016617日召开的全国金融扶贫电视电话会议上,汪洋副总理又专门提及宁夏的“脱贫保”项目,并给予表扬。

    案例: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开展“脱贫保”理赔

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是“脱贫保”项目的积极参与者。自参与“脱贫保”项目以来,公司已经实施了多项赔案,以下是较为典型的3例。

2016年6月16日,被保险人王某驾驶自家农用车因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后身故。中国人寿盐池支公司及时进行了资料审核及案件处理,虽然被保险人属于无驾驶证驾驶,但仍按照投保时双方的特别约定承担了保险责任。7月4日,盐池县扶贫办公室与中国人寿盐池支公司相关人员对王某家属进行了慰问,并将3万元理赔金送到王某家属的手中。

2016年7月20日,原州区扶贫办联合中国人寿固原分公司,在原州区彭堡镇吴磨村召开宁夏“脱贫保”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发放现场会,为原州区黄铎堡镇铁沟村,彭堡镇石碑村、吴磨村,炭山乡南坪村,河川乡上台村6户因意外伤害死亡的家庭理赔保险金29.1万元,其中两户夫妻双亡家庭各获得9万元理赔金。

2016年7月,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的29岁小伙刘某原本在三沙源打工,由于天气炎热,下班之后与朋友相约去三沙源玩水,不慎溺水身亡。刘某家中有三个年幼的孩子,大的三岁左右,小的双胞胎不到一岁,主要以种地为生,并有年迈的双亲。刘某的离开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失去了劳动力,可谓是雪上加霜。由于之前永宁县政府已经为所有贫困户购买了“脱贫保”,中国人寿的理赔人员为他们送去了1.8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金及慰问品。

选自:姚庆海主编,《助推脱贫攻坚:保险业在行动》,人民出版社,2017年。